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制定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0年3月19日
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1 | 4-13-04-01 | 社会体育指导员 |
2 | 4-13-04-03 | 游泳救生员 |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1 | 4-13-04-01 | 社会体育指导员 |
2 | 4-13-04-03 | 游泳救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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