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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技工院校等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12-11 16:17   来源:职业能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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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职司便函〔202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及2020年度技师学院、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等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技工院校等统计年报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9号)有关要求,2020年度统计年报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中的《技工院校综合情况表》(表号:人社统OS1号,见附件1)、《就业训练中心综合情况表》(表号:人社统OS2号,见附件2)、《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表》(表号:人社统OS3号,见附件3),上述报表的报告期均为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报表结构采用2020年版本,下载地址为:http://www.foresee.com.cn/report.html。
(二)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按照报表制度和本通知要求,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请各地于2020年12月底前,将OS1号统计年报报表报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请于2021年1月17日前,将OS2号、OS3号两份统计年报报表报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为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请各地务必使用统计软件SMIS2012(下载地址同上)汇总上报数据。
(三)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分别做好本地区2020年技工院校统计分析和就业训练中心统计分析,对本地区技工院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并请于2021年1月17日前将2020年技工院校统计分析报告和2020年就业训练中心统计分析报告报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关于技师学院统计
为做好技师学院统计工作,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在已完成的2020年技工院校统计工作基础上,单独提取技师学院数据,按照《技师学院情况表》(见附件4)提供本省(区、市)2020年技师学院统计数据(包括省级汇总数据和每所技师学院数据),报告期为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请于2020年12月底前报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三、关于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统计
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9〕2号)的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表》(见附件5),并请于2020年12月底前报送职业能力建设司技工院校管理处。
四、关于上报本年度统计工作负责人信息及其他事宜
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本年度统计年报工作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手机和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部对应联系人。为规范开展统计、提高工作效率,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了《技工院校等统计工作指导手册(2020年版)》,现随函一并寄送,供参考使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程诗雨(负责OS1、OS2、OS3号表、《技师学院情况表》)
电话:(010)84661052   传真:(010)84661050
电子邮箱:chengshiyu@cettic.gov.cn    
(二)职业能力建设司技工院校管理处  王博远(负责《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表》)
电话:(010)84207450  传真:(010)84208452
电子邮箱:ccwangboyuan@163.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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