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函﹝2021﹞46号
为做好2021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评审工作,更好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工作开展,近日,我部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劳社部发〔2004〕32号)相关规定,对现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年金专家库”)进行增补或更新候选人推荐。经相关单位按程序推荐,共产生候选专家88人,现予以公示。
此次年金专家库的更新调整,主要是适应年金专家库成员的流动性,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年金专家的专业性和代表性。年金专家库成员将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和资格延续评审、监督检查以及政策研究等工作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对公示专家如有需反映的情况,请于2021年5月8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或部门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候选专家将成为年金专家库成员。
联系人:原博、郭婕
电 话:010-84207515、84201520
传 真:010-84208516
电子信箱:nianjinjianguan@mohrss.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