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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时间: 2020-02-26 16:21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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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国新办举行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在会上介绍,2013年以来,人社部牵头组织协调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经报国务院同意,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经国务院同意,2017年9月向社会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共包括140项职业资格,其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解决了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了就业创业门槛,激发了市场主体创造活力。

  汤涛表示,为深入推进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经反复研究、征求有关意见,并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汤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按性质分为两类,一类叫准入类;另一类是本次改革的水平评价类,涉及的职业工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确实需要,劳动者可自愿参加评价。所谓分步取消,是指全部转换,时间大概是一年。在改革过程中,主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更好地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思路是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而水平评价类,按“先立后破”“一进一退”原则,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文章转载自:国务院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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